作者: dichotomyptt ((  ̄ c ̄)y▂ξ) 看板: HatePolitics 標題: [新聞] 吳敦義律師發律師函要求更正 暫不提告 時間: Wed Jul 25 21:47:19 2012 來源: 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realtime/110101/112012072501411.html 標題: 吳敦義律師發律師函要求更正 暫不提告 內文: 2012-07-25 【中廣新聞/繆宇綸】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,《壹周刊》連續幾期以大篇幅內容,報導副總統吳敦義 和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女友程彩梅親家吳門忠的關係,吳副總統今天透過委任律師,對 《壹周刊》發出律師函,要求《壹周刊》以「合理篇幅」刊出律師為吳副總統擬妥的澄清 函全文,以正視聽。 不過,今天發出的律師函,只針對上星期出刊的《壹周刊》要求更正,並且沒有說 明,如果《壹周刊》不澄清或道歉,吳副總統是否會提出告訴。 上星期的《壹周刊》報導,在林益世案爆發後,吳敦義副總統夫人蔡令怡曾打電話給 吳門忠詢問內情,吳門忠還收了陳啟祥一千萬元。 吳副總統在澄清函裡重申,他不認識陳啟祥,也不認識陳啟祥的岳丈,從未介入或聽 聞陳啟祥與林益世之間的「糾葛」,雖然所謂「X先生」的說法,已經因為爆料的名嘴道 歉而真相大白,但仍有媒體有部分與事實不符的報導。 此外,吳副總統也強調,蔡令怡沒有打電話給吳門忠,吳門忠也不是吳敦義的「大樁 腳」。 副總統表示,作為公眾託付的公職人員,必須嚴格自我要求,也必須虛心接受社會檢 驗,但也希望新聞媒體能審慎查證,公正無私地報導新聞,才是第四權的可貴風格。 結論: 不是說要提告? 怎又不告了? 如果提告可以捍衛清白 我是支持他這樣做的 而且可以 箝制一些愛放砲的名嘴 話說 我可以問一下和謂第四權? APPLE: http://ppt.cc/DJiG 民視: http://ppt.cc/J3o0 -- ▊◢▅◢▄ 我要寫個慘字∼∼∼ ◢█◣▏ ▊ ◤▅◥▍a ▏ ▄ ▏ \> < __ ▂◤ ___ o _____ _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34.72.22 bbbruce:怎麼又縮了 07/25 21:48 puec2:第四權不代表不能被質疑,不能被挑戰。 07/25 21:48 kopiayu:要告不告的,擺明有鬼嘛,說法一變再變,我很好奇護航的人 07/25 21:49 kopiayu:的邏輯到底有沒有問題,白海豚要是自認清白,第一時間馬上 07/25 21:50 kopiayu:把資料全都拿出來杜悠悠之口不就行了,拖那麼多天用意何在 07/25 21:51 kopiayu:難道他是M屬性嗎? 07/25 21:51 puec2:我覺得一直對壹周刊存有期待,才是M屬性吧。 07/25 21:53 sofaly:仁慈的吳總統 菩薩低眉 07/25 22:28 kathpope:普渡慈航 07/25 22:53 alwaysOGC:悲天憫人 07/25 22:55 poolplayer:請綠營的朋友統一一下意見 告還是不告?? 07/25 23:37 cheng399:我希望看到014一樣的劇情 07/26 00:22 sdemon:有夠廢,上次說要告的人以經在牢裡了 07/26 01:23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每日udn新聞  的頭像
每日udn新聞

每日udn新聞

每日udn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7)